关于做好2017级本科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7级本科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根据教务处下发的《2017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要点》(附件1)进行修订,并在新版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操作。
2.修订程序:
(1)专业负责人在组织本专业教师研讨(填写研讨记录,附件3)的基础上负责修订,形成初稿。
(2)修订后的培养方案,需邀请不少于2位校外相关学科领域的高级职称专家(正高职称更好,其中至少一位行业专家)评审,填写专家审定意见表(附件5)。
(3)根据专家审定意见修改培养方案,并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填写学院教指委审核意见表(附件4)。
(4)由专业负责人将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培养方案提交新版教务系统中,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2。
(5)提交新版教务系统成功后,导出打印修订后的培养方案,专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由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
3.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与3月24日前提交完整材料到教务处,材料包括:审核签字的培养方案;培养方案修订研讨记录(附件3);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培养方案审核意见表(附件4);校外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5)
联系人:纪昌和(徐汇校区行政楼206室) 联系电话:64322657
电子邮箱:jxyjk@s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