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关于复试工作的要求,以及《上海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复试细则如下:
一.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用、宁缺勿滥的原则。
2.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1.2
3.上线人数未达到招生名额的学科,可以优先调剂复试本校一级学科内其他学科或教育部政策允许的相近学科多余的上线考生。
4.根据初、复试总成绩决定拟录取名单。
5.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6.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及复试小组组成与分工职责
严格按照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成立本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及复试小组,加强对本院复试工作的领导,确保高质量完成复试工作。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1、领导小组
组长:杨海峰
成员:刘国华、吴惠霞、贾能勤、任天瑞、郎万中、杨红、李辉、孙可平
2、职责
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领导、组织本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1)根据学校制定2020年招生计划指标分配各专业的招生名额。
(2)确定并审核学院的复试分数线,制定复试的基本要求和具体办法。
(3)认真按照“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严格把好复试工作质量关,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进行严肃查处。
(4)应因特殊问题的处理,对于复试后不予录取的考生,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5)负责复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6)各专业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安排表,在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上发布缺额信息。
(二)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复试资格审查小组由各硕士点自行组成,在复试前,核查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和身份证,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小组分工及职责
1、复试小组分工
各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各专业负责人担任复试小组组长,小组成员须为硕士生导师。具体分工如下:
2、复试小组职责
(1)各复试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开展并保证按要求完成本小组的复试工作。
(2)对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
(3)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面、思维能力、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对初试成绩欠佳科目的实际掌握程度,并综合评价。
(4)各复试小组由组长负责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程序、评判标准,明确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
(5)各复试小组由组长负责指导复试小组成员共同确定符合学校要求的具体复试内容,进行笔试和面试以及评定复试成绩,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三.初试成绩要求
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方可进入复试。各专业的具体要求见研究生院网页
四.复试方式
今年因为疫情影响,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为ZOOM。
五.复试程序
1.复试时间由各复试小组自行确定,电话通知(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
2.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前要对考生的考生资格进行审核。考生需要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如下:(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若遗失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3)《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后手写签名;(4)学籍学历证明;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已毕业者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相关成绩证明;(5)其他证明材料;①报考暑期教育硕士的考生须按简章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6)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资料需拍照或扫描,WORD、PDF或者JPG格式均可。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提交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上海师范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3.因受疫情影响,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
六.复试内容
1.各学科可以根据各专业特点和学科(专业)特色确定复试内容,主要是对考生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及培养潜质进行考核。远程网络复试试题以考能力型试题为主。
2.复试主要采用面试形式,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表要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3.复试时,必须对考生进行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具体要求可参考《上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非外语专业)听力、口语测试方案(试行)》。
4.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的课程名称与初试课程不能相同,采取笔试方式,试卷满分为100分。
5.复试时,要通过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以及心理状况。
6.每位考生面试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
7.同一学科(专业)各面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七.复试成绩与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1.复试后,按照考生初、复试的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计算方法:对于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对于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0.7+复试成绩*0.3。
2.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数按初试、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差额淘汰。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不合格即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生源调剂
1.学院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确定名额,并在研招网(yz.chsi.com.cn)的调剂系统上发布缺额信息。
2.调剂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院的具体要求(见本细则三)。
3.复试的具体要求、内容与方式、程序、成绩与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按照本细则四--七条执行。
4.调剂生的复试时间由教务员老师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上通知。
5.调剂工作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上进行,请及时上网查询。
6.各专业于6月18日前完成调剂录取工作。
7.以上事项若因上级政策而改变,以新政策为准,恕不另行通知。
九、拟录取程序
复试结束,学院将及时将复试结果及是否拟录取通知考生本人,所有考生在接到我院拟录取通知后需立即上网确认接受拟录取,并领取相关资料。(对拟录取者发放“拟录取考生须知”、“调档通知”、“函调表”,定向就业方式录取的考生需要签署“合同书”。具体方式及安排待通知。)
拟录取顺序:报考我院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未录满时,剩余名额由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十.收费标准
所有录取的研究生均需要交纳学费,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
上海师范大学2020年录取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览
本学费标准对象为2020年录取的研究生。
学 科 |
学院 |
学制 |
学费(元/年) |
||
定向就业 (在职) |
非定向就业 (非在职) |
||||
全日制学术型 |
博士各学科 |
各相关学院 |
3 |
8000 |
10000 |
硕士学术型各学科 |
各相关学院 |
3 |
6000 |
8000 |
|
全 日 制 专 业 学 位 |
0251-金融硕士 |
商 |
2 |
32000 |
40000 |
0252-应用统计硕士 |
数理 |
2 |
24000 |
30000 |
|
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 |
哲法 |
3 |
16000 |
20000 |
|
035102-法律硕士(法学) |
哲法 |
2 |
16000 |
20000 |
|
0352-社会工作硕士 |
哲法 |
3 |
14000 |
18000 |
|
0451-教育硕士 |
各相关学院 |
2 |
8000 |
10000 |
|
0452-体育硕士 |
体育 |
2 |
8000 |
10000 |
|
0453-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
对外 |
2 |
12000 |
15000 |
|
0454-应用心理硕士 |
教育 |
2 |
16000 |
20000 |
|
0551-翻译硕士 |
外语 |
2 |
16000 |
20000 |
|
0552-新闻与传播 |
影视 |
2 |
16000 |
20000 |
|
0854-电子信息 |
信机 |
3 |
6000 |
8500 |
|
0856-材料与化工 |
化材 |
3 |
6000 |
8500 |
|
0951-农业硕士 |
生科 |
3 |
6000 |
8500 |
|
1253-会计硕士 |
商 |
2 |
32000 |
40000 |
|
1254-旅游管理硕士 |
旅游 |
2.5 |
20000 |
25000 |
|
1255-图书情报硕士 |
人文 |
2 |
16000 |
20000 |
|
艺术硕士(135101-音乐) |
音乐 |
3 |
18000 |
23000 |
|
艺术硕士(135102-戏剧) |
影视 |
3 |
20000 |
25000 |
|
艺术硕士(135105-广播电视) |
影视 |
3 |
14000 |
18000 |
|
艺术硕士(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 |
美术 |
3 |
16000 |
20000 |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
0451-教育硕士(规培) |
各相关学院 |
2 |
15000 |
/ |
0451-教育硕士(暑期在职) |
各相关学院 |
3 |
8000 |
/ |
|
1252-公共管理硕士 |
哲法 |
2.5 |
20000 |
/ |
十一.考生接待电话和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十二.其他
1.本细则由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其它未尽事宜由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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