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院相关工作部署,制订以下复试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调责任规范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2、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按学科专业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行为。
3、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证复试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复试工作人员如有亲属参加复试,须主动申请全程回避。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研究生招生工作开展监督,受理有关工作的信访举报,并按规定严肃查处。
4、为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将统一组织复试教师和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二、复试形式、内容与时间
(一)复试形式
我院复试采用现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1:1.2),统一在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东部文科实验楼(具体安排复试场所另行通知)进行,考生必须按照我校研究生院的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二)复试内容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思政)、全日制学科教学(思政)和非全日制学科教学(思政)分别根据各自专业特点确定复试内容,主要是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
另外,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纲要》,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
我院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定于4月1-2日进行,所有考生须在3月31日报到候考。具体安排如下:
4月1日上午8:00开始,分三组同时进行一志原考生复试:第一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中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第二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中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第三组:“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党的理论与党的建设”“课程与教学论”。
4月2日上午8:00开始,分三组同时进行一志原考生复试:第一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中的“思想政治教育”;第二组:全日制学科教学(思政);第三组:全日制学科教学(思政)和非全日制学科教学(思政)。
三、复试组织管理
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规定提交需要复试资格审查的材料;成立复试小组、做好复试面试工作;做好纪律教育和复试监管。
(一)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材料准备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若遗失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一)下载后手写签名。
(4)学籍学历证明: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已毕业者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相关成绩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①报考暑期教育硕士的考生须按简章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③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中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
2、材料提交要求及时间
以上资料需拍照或扫描,WORD、PDF或者JPG格式均可,并于3月29日中午12:00之前打包发送至学院招生专用邮箱:shnumks@163.com。
打包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用“报考专业方向的名称+姓名+手机号”,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张三+15566668888”;课程与教学论(思政)用“课程与教学论+姓名+手机号”;学科教学(思政)用“学科思政+姓名+手机号”;非全日制学科教学(思政)用“非全日制学科思政+姓名+手机号”。
3、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提交的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参加复试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成立复试小组
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成立四个复试小组,全日制学科教学(思政)和非全日制学科教学(思政)成立二个复试小组。
每个小组由5名业务能力高、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
(三)纪律教育和复试监管
1、在复试考试前,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宣读考场规则或要求考生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
2、复试结束后,学院按程序告知考生复试结果。
四、调剂工作
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目前我院仅课程与教学论(思政)接收调剂。
五、体检工作
录取的考生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工作与信息公开
1、全部录取工作均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下进行。
2、录取人数遵守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
3.总成绩计算方法:对于初试满分为500分的学科,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
4、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八、违规处理
1、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诚信守规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前要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复试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在考前必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九、附则
1、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进校。考生车辆及陪同人员、车辆不可入校,请考生知晓并务必带好相关证件。
2、本办法由我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4328930。
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03月25日